陕西渭南高新区:持续推进居民冬季取暖“双替代”运行补贴发放_暖如家网

暖如家 阅读:26 2021-04-12 00:00:00 评论:0

日前,渭南高新区发布《渭南高新区2021年散煤治理暨“双替代”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巩固“双替代”成果,积极争取各级奖补政策资金,落实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持续推进居民冬季取暖“双替代”运行补贴发放。结合群众家庭状况,鼓励群众采用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清洁取暖方式并给予奖补,确保群众清洁取暖。



全文如下:


渭南高新区2021年散煤治理暨“双替代”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散煤治理,加快高新区散煤“双替代”及散煤治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领导包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高党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建立部门联动、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实施政府引导、财政奖补政策措施,落实以村为主、分级负责工作职责。通过对全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全区散煤户及商铺门店燃煤设施监管取缔,力争全区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村组、社区为重点,通过横幅、宣传彩页、小区广播、村组会议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等。大力宣传市区“双替代”奖补政策,宣传推广新型清洁取暖方式。(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负责)


(二)淘汰燃煤设施。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配合,对辖区内流动商户、集贸市场、沿街所有商铺门店燃煤散烧进行监管取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村组住户及村组巷道内所有商铺门店燃煤设施的监管取缔,逐村推进燃煤设施“清零”,严禁完成改电改气居民使用、留存燃煤设施,鼓励居民主动淘汰燃煤设施、清理留存煤料。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配合,负责对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取缔。(城市管理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控散煤销售。严厉打击禁燃区内销售劣质煤行为,加大巡查检查,清理取缔禁燃区内非清洁煤销售网点,鼓励现有销售网点销售清洁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销售劣质煤网点快速查处。(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配合)


(四)巩固“双替代”成果。积极争取各级奖补政策资金,落实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持续推进居民冬季取暖“双替代”运行补贴发放。结合群众家庭状况,鼓励群众采用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清洁取暖方式并给予奖补,确保群众清洁取暖。(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配合)


(五)严格执法检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禁燃区开展执法检查,供暖期前,每周在禁燃区开展执法检查,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清理取缔燃煤设施,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牵头严查燃煤设施销售使用行为。供暖期间,每月开展执法检查,清理取缔各类燃煤设施,杜绝取暖“煤电混用”行为。(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渭南高新区2021年散煤治理暨“双替代”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纪检监察工委、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白杨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协调推进攻坚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以下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至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启动攻坚各项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按照任务分工,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工作过程中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汇总,定期形成工作报告。


(三)督查总结阶段(每季度末):督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实施散煤治理和城乡居民采暖“双替代”是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互为补充的两个方面,是改善高新区大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分级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推进。散煤治理和“双替代”涉及范围较广、环节较多,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主动作为,及时沟通,相互配合,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圆满成效。


(四)筹集资金,落实政策。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争取省市清洁取暖项目,财政局负责筹集区级配套资金,确保群众“双替代”奖补政策落实到位。设立散煤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各街道、社区和各部门政策宣传和群众淘汰燃煤设施奖补。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要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和相关部门严格规范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注重方式,维护稳定。“双替代”工作既关系大气质量,又关乎群众切实生活,政策性较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在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认真摸排梳理群众需求,逐步推进群众改变生产生活习惯。散煤治理既要严格执法、高限处罚,也要根据群众生活实际情况分类处理,执法检查严防“一刀切”,既要确保“散煤清零”,也要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四)定期督查,扎实推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指导督促村级网格员切实履行散煤管控和“双替代”职责。发展和改革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部门工作台账,实地查看工作情况。2021年散煤治理暨“双替代”攻坚行动实施量化问责,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影响全区环境指标的部门,提请纪检监察工委对主要负责人问责,并取消部门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来源:渭南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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