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1年度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_暖如家网
忻州市2021年度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好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2021年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3.7321万户、清洁取暖“煤改气”1.0266万户。
二、改造方式
(一)“煤改电”“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设备采购采取“统招分签”的办法。市级负责设备的统一采购、资金的统一结算,各县(市、区)负责设备安装并授权县能源局代表本级政府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设备供货合同。
(二)“煤改气”。“煤改气”工程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采暖热水炉类。
(三)“煤改电”。全市统一选用空气源热泵类电采暖设备。
(四)用户分单位用户和居民用户两类进行。居民用户设备统一按每户三匹标准执行设备和配套工程政策性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印发。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安装实施责任主体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级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核后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县“煤改电”“煤改气”具体数量等情况,自行选定设备安装主体及方式,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级能源局。各县级“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并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乡(镇)、村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市直相关单位职责
1.市能源局负责全市“煤改电”“煤改气”设备采购及监理单位的招标,负责全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
2.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的协调指导,负责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用气需求;
3.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中央补助资金,积极筹措市本级补助资金,统筹协调县级补助资金的到位。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确定收费方式;
2.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各县(市、区)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3.市县两级燃气企业要按照市县两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确定收费方式;
4.监理中标企业负责对设备中标企业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各县(市、区)电采暖、气采暖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全程监督,负责工程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完成,保障供暖设备正常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1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本行政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目标任务,在逐村逐户摸清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居民和单位的数量及对应的各类设备型号、数量过程中,要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市指挥部办公室在7月9日前完成对各县级方案的审核。同时,各县(市、区)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
(二)组织实施(7月11日—10月15日)
1、各县(市、区)要立即确定施工方案,需要进行招标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要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和居民户内设施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三)考核总结(10月16日—10月31日)
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各县(市、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
五、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和“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机构附后)。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既是一项造福老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好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主体责任,市清洁取暖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清洁取暖具体工作。市、县两级要形成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指标化、目标台账化、责任清单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工。
4.建立调度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工作调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以旬报形式报忻州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5.保障各类要素。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加快燃气产、供、储、销一体化体系建设、加大煤成气增储上产、加快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气量,优先保障本市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相关县(市、区)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煤改气”气源。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6.做好群众工作。各县(市、区)“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真正成为“学党史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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