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清洁采暖改造政策_壁挂炉回差温度
3月1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根据报告内容显示,2021年,朔州市列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支持范围,3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9亿元,完成12.8万户改造任务。2022年,朔州市将完成剩余9.5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做到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这也意味着2022年是朔州市清洁取暖改造收尾的一年。
根据《朔州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显示,朔州市清洁取暖项目三年总目标是:2023年采暖季前,城区、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地区所有清洁取暖户100%采取基础的建筑保温节能措施。全市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中,城区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80%以上完成节能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能效提升率不低于30%。朔州市全域建成热源侧“清洁供”、用户侧“节约用”、取暖费“能承受”、长效运行“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热源侧方面,采用集中供暖、“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锅炉等多种技术路线,三年实现热源清洁化替代22.34万户。为保障冬奥会空气质量,朔州市计划在第一年即发力冲刺,完成约60%的改造任务,做到平原地区、川区谷地散煤基本清零。
技术路线方面,朔州市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和经济承受能力,清洁取暖热源侧清洁化改造选用了五种技术路线;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采取外墙外保温和保温窗帘两种方式。五种技术路线如下:
1.集中供暖
朔州市热力资源丰富,计划尽最大可能扩大集中供暖的覆盖范围,做到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集中供暖基本全覆盖,城边村、城乡城乡接合部尽量连通集中供暖。
2.“煤改电”
对于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农村地区,视居住集中程度可采用分布式煤改电或分户式煤改电。
分布式煤改电即在人员居住集中的地区,建设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站,给一片区域供暖。
分户式煤改电适用于人员居住较为分散的地区,每户安装独立的取暖设备,包含一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制热量4kW)、两台直热式电暖气(制热量2kW/台)和一台电磁炉。
3.“太阳能+”
在“煤改电”的基础上,由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租用群众闲置的屋顶和庭院空间铺设光伏发电系统,每年向群众支付租金约400~800元作为清洁取暖的运行补贴。
4.生物质锅炉
对于作物秸秆、树木残枝等生物质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可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锅炉清洁取暖。取暖燃料宜就地收集、就地加工、就地使用。
生物质锅炉应优先采用集中供暖。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要求。生物质颗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NB/T34024-2015中1级生物质燃料的要求。
5.“煤改气”
遵循“以气定改”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煤改气“,即在每户安装燃气壁挂炉,烧天然气取暖。
补贴政策方面,取暖设备和节能改造工程由政府部门牵头集中招标采购,“以量换价”获取优惠价格。群众自筹改造费用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由财政资金补贴。
热源侧清洁化改造
热源侧清洁化改造每户群众自筹800元,财政补贴标准按如下规则执行,农村地区每户另外享受市本级财政补贴的保温窗帘。除此以外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额外增加补贴力度。
1.“太阳能+”
中央财政资金按照81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取暖设备及安装4300元/户、太阳能组件及安装3600元/户、电磁炉200/户。
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2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保温窗帘费用200元/户。
2.“煤改电”
中央财政资金按照45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取暖设备及安装4300元/户、电磁炉200元/户。
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2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保温窗帘费用200元/户。
3.“煤改气”
中央财政资金按照27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取暖设备和末端2700元/户。
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2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保温窗帘费用200元/户。
县区财政资金按照43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取暖设备和末端700元/户、运行补贴3600元/户。对取暖用气补贴1元/立方米,每年最高补1200元/户,暂定补三年。
4.生物质锅炉
中央财政资金按照7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生物质炉具和末端共补贴700元/户。
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2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保温窗帘费用200元/户。
县区财政资金按照73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锅炉和末端3700元/户、运行补贴3600元/户。对取暖用生物质燃料补贴600元/吨,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每户,暂定补三年。
5.集中供热
中央财政资金按照7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末端材料及安装400元/户、电磁炉200元/户、补贴热力公司100元/户。
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2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保温窗帘费用200元/户。
县区财政资金按照1100元/户标准给予补贴。其中补贴热力公司1100元/户。
6.清洁煤
对前两年清洁取暖未能覆盖的居民,采用清洁煤过渡。县区财政资金按照200元/吨标准补贴清洁煤,每年最高400元/户。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消息显示,1月26日,朔州市2022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亮指出,“两节”期间是重要时间节点,要强化民生服务意识,保障老百姓温暖过冬、清洁过冬。要把补贴办法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居民采暖费用支出,提高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使用率。“太阳能+”项目也是清洁取暖工作的关键项目和重点任务,要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力争做到“开春即开工”。
会议决定,对于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用电,市县两级政府给予阶梯式分级补贴。
《2022年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援引原文如下:
巩固提升防治成效。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动清洁取暖改造,完成剩余9.54万户改造任务,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扎实推动道路运输、露天开采、建筑工地、秸秆焚烧等污染防治,抓好禁燃禁放,坚决完成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深化水环境治理,继续推进桑干河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坚持“四水四定”,严格水资源管理和优化配置。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沿河工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力争4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9个省考断面全面退出劣V类。深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突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三山两带一区”建设,完成营造林、草地修复30万亩。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扎实推动右玉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持续推进“三区”生态治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出台朔州“双碳”工作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能耗“双控”硬性标准,探索“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右玉县绿色低碳发展实践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林权抵押、绿色发展基金等改革,力争年内实现第一笔林业碳汇交易。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确保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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