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各地煤改清洁采暖相关政策汇编_博世壁挂炉不打火
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与大气污染问题的不断重视,各省市纷纷紧随脚步,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措施。12月份煤改清洁能源政策整理如下—
国家
【改革委】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清洁取暖确保今冬温暖过冬
据了解,全国燃煤取暖面积约占总取暖面积的83%,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7%。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在今冬供暖工作中,将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杜绝“一刀切”,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清洁取暖。
【多部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称,将生物天然气纳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方案、天然气产供储销工作方案,以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方案等。将发展生物天然气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
据《意见稿》,我国规划到2025年,生物天然气具备一定规模,形成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燃气新兴产业,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生物天然气实现稳步发展。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200亿立方米,占国内天然气产量一定比重。
【多部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治气攻坚方案出台
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方案》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其中,清洁取暖是秋冬污染改善的重点,《方案》要求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报送生物质锅炉清洁供热有关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方能源局、发改委、有关中央企业报送生物质锅炉清洁供热相关情况。《通知》明确,生物质锅炉供热是绿色低碳清洁经济的可再生供热方式,适用于中小工业园区供热和城镇供暖。
地方省市政策一览
北京
【北京市】12月18日,北京市文物局关于长城保护区划内怀柔区怀北等2项农村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复函发布。
山东省
【山东省】“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项目可申报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
12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与“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可申报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
通知中支持内容包括:
一是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推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促进农林牧业资源综合利用(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是“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重点支持工业商贸、公共机构、城乡居民等领域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水平。
燃煤锅炉高效环保改造重点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加快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支持新、改、扩建成运行的高效环保锅炉(不含电站、煤改电、煤改天然气锅炉)项目,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新能源智慧照明、能源行业LED照明等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用电效率(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是能源节约重点工程。依托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重点支持建成运行的能源节约改造项目,推动节能减排。
【发改委】12月10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为积极回应企业诉求,统筹企业承受能力和电力市场成熟度,延长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电量奖励政策至2023年,其中,2021-2023年分别按照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规定标准的70%、60%和50%执行(详见附件),到期自动停止。
【山东省】12月13日,山东省发布关于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清洁采暖。
《方案》提到,应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不得在各村零散式开展,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完成散煤替代114万户,非传输通道城市要完成散煤替代32万户。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保障已改造住户的用电用气需求。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确保燃煤质量符合标准。
按照《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要求,完成年度压减任务。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2019年年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和青岛市、烟台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非传输通道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立生物质锅炉管理台账。
【青岛市】
青岛-四部委
鼓励空气源热泵等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于发布《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鼓励空气源热泵等和其他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按核定储能设施建设成本的50%,由财政资金在建设补贴基础上再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
鼓励空气源热泵等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投资补助最高500万。山东青岛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鼓励海水源、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热泵和其他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按核定储能设施建设成本的30%,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运行补贴方面,谷电储能按设施建设成本的30%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万。谷电储能部分按照采暖供热期实际用电量0.15元/千瓦时予以补贴。
【威海市】2020年精准施策打好蓝天保卫战,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用户3.5万户。威海市人民政府发文,对2019年政府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公布2020年政府工作目标。2020年,威海市将扎实开展清洁供暖、环境提升等七项行动。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用户3.5万户。省级清洁村庄覆盖率达到20%以上,市级清洁村庄实现全覆盖。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荣成市】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到2022年全市农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荣成市印发《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到2021年,解决全市75%以上村庄清洁取暖问题。到2022年,全市农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在供暖方式上,各区镇、街道驻地商户、企业等能接入热力官网的,尽量接入热力管网;不能接入热力管网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燃气壁挂炉等方式进行取暖,禁止燃煤取暖。
《方案》对补助政策作出说明,在设备采购补助方面,每户只能选择一种清洁取暖方式,在采购环保炉具、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燃气壁挂炉等清洁取暖设备时,每户按采购费用的80%且最高不超过2000元进行补助(空调、小太阳等不在补助范围)。
在设备运行补助方面,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等电取暖的,按清洁供暖相关电价规定执行,同时每度电补助0.2元,一个采暖季补助不超过1200元。
以上均暂定补助3年。
【临港区】临港区印发了《临港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产品质量、推广清洁替代措施、完善储存配送体系、强化清洁治理宣传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利用2年时间,全面开展城市核心区、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农村地区等散煤治理,减少煤炭散烧直排,实施洁净型煤替代。2019年底,全区禁止燃用劣质散煤,建成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普及使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洁净型煤;2020年底,全区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煤炭加工、储存、配送、使用实现全链条清洁化。
【聊城市】严控县(市、区)煤炭消费,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
从聊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聊城市发改委将继续做好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双控”,每月监控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煤炭消费数据,对超出控制进度的进行通报和预警。据悉,聊城“十三五”期间的增量控制目标为206万吨标煤,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752.4万吨标煤,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19%。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2020年煤炭消费量比2018年压减347万吨。
【淄博市】山东省淄博市发布《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推进清洁取暖普及工程。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合理使用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取暖形式,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改造,2020年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
【临沂市】山东省临沂市发布《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推进清洁取暖工程,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90%左右。《方案》要求,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建立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中心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取暖为辅的基本格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2019年争取到清洁取暖专项补助资金733万元
2019年太白湖新区建设局共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政策性无偿补助专项资金4265.4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清洁取暖、海绵城市和绿色节能建筑、农村改厕等。
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114万元,用于专项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海绵城市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1105.8万元,专项用于新区新增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监管,以及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733万元,用于气代煤、电代煤用户设施购置、安装等支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奖补资金312.6万元,用于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支出。
【菏泽高新区】2019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2019年度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菏泽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菏泽市2019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2019年全区新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1583户。其中,电代煤604户,太阳能594户,气代煤385户。积极推动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实施农村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8000平方米。
河北省
【山东省】《河北省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提出,在推进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同时,继续抓好洁净煤兜底;在不具备改气改电条件和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推广洁净煤和新型炉具,把污染排放降到最低。根据目标,2019年冬河北全省洁净煤取暖将覆盖511.92万户,保供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等765.07万吨。由此不难看出,煤炭仍是取暖的主力之一。
【邢台市】河北省邢台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气代煤、电代煤最高补贴金额未作出改变,分别是960元和1200元,但是具体补贴方法有所改变。
【张家口】2021年底将完成60万农户电代煤或洁净煤取暖改造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议通过了《〈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推广能源清洁利用,到2021年底完成60万农户电代煤或洁净煤取暖,到2022年市县主城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
广西省
【北海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北政办〔2018〕15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完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
陕西省
【铜川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陕西省铜川市发布《铜川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到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各区县要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治理。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咸阳市】《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实施,提出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要充分利用电厂供热潜能,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大城镇地区散煤替代力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补贴政策,按照《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落实好差别电价政策。
此外,《方案》还提出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加快农业大棚、畜禽舍燃煤设施淘汰。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燃煤锅炉。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锅炉淘汰方式包括拆除取缔、清洁能源替代、烟道或烟囱物理切断等。
西安省
【高新区】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的通知,最高补300万元!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发改委《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高新区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强化高新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效果,发挥特色项目的引领标杆作用,开展了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征集工作。
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目、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及其他热源清洁化项目(如地源热泵供热、空气源热泵供热、入户“煤改电”“煤改气”供热、农村公共建筑热源侧优化提升等,其中入户“煤改电”“煤改气”项目需以整村为单位申报,农村公共建筑热源侧优化提升示范项目优先选择结合整体改造同步实施的项目)。
吉林省
【吉林】12月26日,吉林省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电能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明确直热式电采暖、蓄热式电锅炉、蓄热装置设备及安装费用可申报奖补,申报主体为电能清洁取暖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新建居民住宅(2019年竣工)的供暖公司;燃煤小锅炉“煤改电”项目的地方政府主管单位或政府招标单位。
【能源局】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省内风电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确定2019年省内风电市场交易电量规模为5亿千瓦时,实行总量平衡控制。支持重点电能清洁供暖项目参与"源网荷储互动"市场化新能源消纳示范,共计1.5亿千瓦时。
通知称,源网荷储互动的市场化新能源消纳示范项目应充分挖掘多元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创新开展中长期和短期相结合带电力曲线的交易方式,探索平抑新能源发电波动性的源网荷互动化响应机制,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优先支持具备源网荷储互动能力的电供暖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剩余电量由不具备源网荷储互动能力的电供暖项目按等比例缩减安排。
甘肃省
【陇南市】甘肃省陇南市发布《陇南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推广清洁供暖工程。《计划》要求,精准实施好新能源供暖、居民和非居民电采暖电价扶持政策,鼓励供热企业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利用谷段低电价储热,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20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1800万平方米,到2025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3600万平方米。
加大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推广力度,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县区,试点建设一批以地热供暖为主的示范小区。积极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清洁供热的重要方式,加快燃煤锅炉及散烧煤的替代。
【张掖市】甘肃省张掖市发布《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能源结构,统筹推进以煤改电为主,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为辅的能源结构调整。
哈尔滨
【哈尔滨】出台《2019-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提高清洁能源取暖比重。到2021年,清洁能源供暖达到2.5亿平方米,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40%以上。
到2021年,全市余热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到2021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推广电取暖用户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开展风电供暖项目试点。到2021年,全市电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探索地热能取暖,到2021年,全市地热能取暖面积力争达到80万平方米。
山西省
【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阳泉市财政局、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冬季洁净煤取暖补贴标准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民用清洁散煤替代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同意,对我市2019-2020采暖季民用清洁煤实行货币化补贴。
1、补贴范围: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地区的居民用煤。
2、补贴标准:每户最多享受1吨洁净煤补贴;每吨补贴400元,市、县各补贴2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购买量不足一吨的,按相应比例进行补贴。
3、补贴方式:由县区政府按照确村确户登记表和销售台账直接对洁净煤供应企业进行补贴,并对补贴的真实性负责。
4、实施主体:洁净煤替代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以乡镇、村社为单位,实行统一购买,统一配送,整村推进。
12月12日,山西省阳泉市发布《关于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标准的公告》,明确清洁取暖补贴标准。其中,“煤改电”运行价补0.2元/度,每户一个采暖季最高补贴2000元,市级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县(区)级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
辽宁省
【沈阳市】沈阳发布《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鼓励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和大型区域热源项目建设,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应当因地制宜优先选用清洁能源供热。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制定燃煤锅炉(设施)整治计划,限期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设施。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用散煤替代和补贴政策,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电能、燃气、沼气、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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