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唯一解决暖气遗留问题的途径?_暖如家网

暖如家 阅读:22 2025-02-11 16:48:26 评论:0
家住沈阳的杨先生曾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出租给他人,但租期未到,租房者便提前退租。当他回到出租的小区办理交接事宜时,被邻居堵在楼道里,这时他才得知出租的房屋里 暖气漏水,导致楼下3家邻居被淹,地板、门和天花板等被泡变形。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楼下漏水是因为自来水管的软连接冻裂了。然而在事件的责任人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杨先生疑惑了,他手中只有一段供暖公司答应赔偿的录音。
因为供暖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杨先生所在楼道的分户供热阀是关闭的,当时一名工人承认是自己忘记打开,并且第二天一名负责人提出给800元钱补偿。
隔天杨先生再去找供暖公司商讨这件事如何处理时,供暖公司称此事与他们无关,首先工作人员不可能无缘无故关闭供暖阀,其次也没有证据表明关供热阀与水管漏水有直接关系。
对此,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现有的证据包括录音在内都无法证明供暖公司该对此事负责,如果要追究供暖公司的责任,就必须找出说过"忘记打开阀门"的这位工人,并且让邻居出庭指证这位工人说过这句话。如果无法找到这位工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租房者该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这种损失,如果协商不成,房主可诉诸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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