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子洲县:3年清洁取暖改造8699户!2022年完成2/3!于当年4月启动!_暖如家网
日前,子洲县人民政府下发《子洲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细则(2021-2023年) 》。根据细则内容显示,要求到2023年底,子洲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6.4%。实施外墙保温改造的县城及农村既有建筑,建筑能效较现在提升30%以上。其中,到2023年底,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34.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8699户。其中,煤改气面积88.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6546户,煤改电面积46.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2153户。
改造范围方面,细则指出,主要包括县建成区尚未完成的煤改气用户及镇村采用燃煤取暖的集中区域。镇村主要指城乡结合部、人口居住密度较大的重点乡镇及乡村振兴示范村、标杆村,居住分散的农村区域暂不纳入改造范围。
细则明确,2021年以试点示范为主,通过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的改造方式,探索路径、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规范办法,为下一步推广实施奠定基础。初步计划在2021年实施完成总任务的20%左右,2022年在2021年基础上积极推广成熟经验,完成2/3的总改造任务,2023年完成剩余改造任务。其中,在具体任务方面,细则也作出明确说明,2021年实施完成煤改气户数1545户、改造面积约14.8278万平米,涉及老君殿、苗家坪、双湖峪街道办、周家硷、马蹄沟、马岔等6个乡镇;实施煤改电户数200户、改造面积约0.7746万平方米,涉及砖庙、高坪、槐树岔、驼耳巷等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具体补贴标准,细则指出:
1.煤改气用户补助
设备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统一采购,每户补助燃气壁挂炉1台,价值约5000元。初装费、入户管线和暖气片安装等附属设施费用由用户自筹解决。
2.煤改电用户补助
设备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统一采购,每户最多补助超低温空气热源泵热风机2台,(每台价值约4000元),其中需政府补助资金不超过设备购置费的80%,用户自筹不低于20%。户内线路改造等由用户自筹解决。
3. 外墙保温补助
外墙保温改造面积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每平米最高补助1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由政府(中央及地方)全额补贴。超出面积的费用由用户自筹解决。
之于2022、2023年的招标工作,细则明确,清洁取暖工作于当年4月启动,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以下为细则全部内容: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细则(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细则(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子洲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细则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子洲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结合子洲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天然气供热为主,以电、光热、风热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清洁取暖体系。着力减少煤炭散烧,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提高清洁供暖比重;着力创新优化取暖方式,推进有机互补、综合最优,不断提升全县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实现清洁取暖、温暖过冬。同时从用户侧强化建筑外墙保温改造,确保完成各项清洁取暖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发力,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坚持“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改造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及居民集中区,整片、整村有序推进。
(三)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县建成区尚未完成的煤改气用户及镇村采用燃煤取暖的集中区域。镇村主要指城乡结合部、人口居住密度较大的重点乡镇及乡村振兴示范村、标杆村,居住分散的农村区域暂不纳入改造范围。
二、主要目标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任务
按照市政府初步分解下达子洲县的任务,要求到2023年底,子洲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6.4%。实施外墙保温改造的县城及农村既有建筑,建筑能效较现在提升30%以上。具体如下:
1.到2023年底,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34.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8699户。其中,煤改气面积88.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6546户,煤改电面积46.4万平方米、改造户数2153户。
2.到2023年底,完成对具备实施条件的改造户外墙保温面积 15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000户。
3.到2023年底,完成以上煤改气、煤改电用户所在区域内的供气站建设、管网铺设,电网改造、变压器更换和变压器新增等建设任务。
(二)实施计划
2021年以试点示范为主,通过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的改造方式,探索路径、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规范办法,为下一步推广实施奠定基础。初步计划在2021年实施完成总任务的20%左右,2022年在2021年基础上积极推广成熟经验,完成2/3的总改造任务,2023年完成剩余改造任务。
(三)2021年度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确定2021年度任务。
1.清洁取暖。实施完成煤改气户数1545户、改造面积约14.8278万平米,涉及老君殿、苗家坪、双湖峪街道办、周家硷、马蹄沟、马岔等6个乡镇;实施煤改电户数200户、改造面积约0.7746万平方米,涉及砖庙、高坪、槐树岔、驼耳巷等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2.外墙保温。实施完成用户侧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改造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50户。
3.气网、电网改造。实施完成煤改气区域的高压燃气管网铺设10.32km、中压燃气管网铺设51.6km、低压燃气管网铺设71.8km,调压设施11台,阀门井25个。实施完成电网改造8.8km,更换增容变压器5台。
三、补助标准
(一)居民补助标准
1.煤改气用户补助
设备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统一采购,每户补助燃气壁挂炉1台,价值约5000元。初装费、入户管线和暖气片安装等附属设施费用由用户自筹解决。
2.煤改电用户补助
设备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统一采购,每户最多补助超低温空气热源泵热风机2台,(每台价值约4000元),其中需政府补助资金不超过设备购置费的80%,用户自筹不低于20%。户内线路改造等由用户自筹解决。
3.外墙保温补助
外墙保温改造面积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每平米最高补助1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由政府(中央及地方)全额补贴。超出面积的费用由用户自筹解决。
(二)企业补助标准
1.煤改气区域内企业新建天然气管线或实施LNG、CNG点对点供应的城镇燃气企业,按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为单位,给予不超总投资20%-30%的补助。
2.煤改电区域内供电公司进行的线路改造、变压器增容等费用由供电企业负责解决。
(三)补助政策说明
以上补助政策自2021年5月10日起执行,已完成煤改气(电)或已享受过煤改气(电)政策的居户和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户不再享受该政策。
四、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一)责任分工
子洲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完成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制订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验收办法等政策文件;对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县创建办抽调人员配合县发改科技局组织实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对各乡镇、供电、供气企业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
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审核申请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4.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实施全县用户的外墙保温改造工作,优先使用地产产品;督促、管理燃气企业取得的特许经营许可和经营区域;负责燃气企业合理、安全的完成改造区域的供气管网、入户管网铺设工作。
5.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负责监测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定期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情况督查、检查。
6.县审计局负责对县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等情况。
7.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清洁取暖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冬季清洁取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9.各承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辖区内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指定专人协调配合,为施工企业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做好环境保障工作。
10.供电公司负责有改电任务的乡镇改造区域内电网改造、变压器增容安装工作,提前做好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11.供气企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建城区和有改气任务的乡镇燃气管网铺设及附属设施安装任务;为入户管网铺设改造提前做好人员抽调、材料购置等工作。
(二)完成时限
1.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完成时限为11月底,具体8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供气主管网、电网改造,11月底完成入户支管网、电网改造。外墙保温项目与供气企业同步完成实施工作。
2.2022、2023年清洁取暖工作于当年4月启动,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
清洁取暖工程是子洲县未来三年内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应各负其责,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各乡镇为本辖区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安全监管主体。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按照乡镇上报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保障
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推进,做好政策制定、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统计监测等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单位、各乡镇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出台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补贴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1:1配比,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7:3配比。
(四)严格考核问责
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乡镇及各企业清洁取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进行全县通报,完不成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清洁取暖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安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为推进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子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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