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_暖如家网
政策解读 一、价格调整的原因
石家庄市主城区天然气上游气源企业主要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按照城燃企业与上游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较基期价格上涨0.4元/立方米,按照《关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19〕438号)规定,达到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市政府考虑到疫情影响和居民承受能力,未疏导销售价格,采取政府补助的形式,对2022-2023年法定采暖季期间居民用气量,按照0.37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了财政补助,保障了群众温暖过冬和燃气企业稳定供气。
2023年,按照燃气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综合采购价格在2022年的基础上再次上涨0.18元/立方米,较基期上涨0.58元/立方米。因综合采购价格上涨,终端销售价格得不到及时、足额疏导,导致燃气企业气价倒挂,购气资金链有随时断裂的风险。2022-2023年个别地区一度出现停气、断气现象,严重影响群众温暖过冬。为保障居民稳定用气,确保燃气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启动联动机制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2023年4月18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2024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5号),通知要求各地要适度疏导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四、价格调整的影响 价格方案实施后,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按户均用气量108立方米/户测算,年气费增加支出39.96元/户;壁挂炉采暖用户年气量按全市平均870立方米/户测算,年气费约增加 321.90元/户。远郊煤改气用户较城区壁挂炉采暖用气优惠0.4-0.8元/立方米(政府补贴)。综合评估,均在居民用户可承受范围之内。
六、价格调整的范围 价格疏导方案适用范围为:市内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和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和其它县(市、区)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和当地燃气企业签订购气合同实际,合理确定价格疏导方案。
七、周边省会城市气价比较 因各地气源结构、用气结构和销售气量不同,导致各地综合采购价格和配气价格不同,最终表现为终端销售价格不同。石家庄市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后,终端销售价格与周边可比省会城市比较,低于济南、沈阳,高于太原、郑州,居民销售价格居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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