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清洁取暖政策汇总_奥米特壁挂炉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在环保方面明确提出,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70%。
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十部委共同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中就已提到这一目标。国家能源局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北方清洁取暖率达到了65%,各地积极探索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向往的蓝天白云、温暖过冬的理想接近实现。
中央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75亿元,增长10%,重点支持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现“30•60”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助力。
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延续执行我市居民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有关运行政策
1、“煤改电”运行政策
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2、“煤改气”运行政策
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上述政策暂定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
2021年,河北省将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124.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共127.6亿元,同比增长2%,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在资金安排方面,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为74.4亿元,重点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化解产能补助、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在着力支持乡村振兴领域,河北省还安排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7.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2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空心村治理、卫生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农村清洁取暖方面,今年将以9个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为重点,使其清洁取暖率达到40%以上;7个通道城市查缺补漏,全面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指导各地拓宽筹集渠道,因地制宜完善补助政策,不断扩大改造覆盖面。同时持续抓好清洁取暖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提高设备使用率,保障农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及早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17-2020年,山西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约509.45万户,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通知》要求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补贴政策要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同时,要继续保持现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
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晋清洁办发[2020]3号
关于及早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2017-2020年,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约509.45万户,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到2021 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全省清洁取暖改造主要任务已由工程改造逐步转向巩固成果、实现稳定运行阶段。为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及早展开2021年确村确户工作。各地市要在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以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规划目标任务,查缺补漏,确定2021年改造计划,尽早安排部署开展确村确户工作。
二是及早和电网、燃气企业搞好对接。各地市所辖县区,要及早和当地电力公司、燃气企业等能源保障部门搞好对接,摸清管网所及区域5KM范围内村庄生活(取暖)用气具备改造条件的数量,确定改造范围,根据电网改造能力和气源保障情况,“以气定改、以供定改”,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各地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清洁取暖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补贴政策要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同时,要继续保持现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消除农村居民顾虑,坚决防止改而不用、散煤复烧的问题。
四是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作实作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妥善处理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指出,2021年总计安排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73.4亿元。其中,山西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入选公布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此次,山西省获得16.2亿元的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其中,阳泉、长治、晋城均为3亿元,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均为1.8亿元。
日前,山西临汾尧都区发布《尧都区2021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安排2021年完成煤改电468户,煤改气282户。
根据《提前下达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安排表》,2021年河南省获得14亿元的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其中安阳、焦作、濮阳均为3亿元、三门峡、济源、洛阳分别为2.4亿元、0.8亿元、1.8亿元。
2021年2月20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举行2020-2022年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开工仪式, 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实施改造,降低围护结构传热性能,提高建筑保温或隔热效果;对既有建筑用能系统(供暖通风空调与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监控系统等)实施改造,降低资源的消耗与使用。改造后要达到建筑能效提升不低于30%的目标。目前湖滨区已实施改造19.8万平米,改造完成5个城市小区、2个农业行政村,受益户数已达1640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综合能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到:展望2035年,新片区全域形成中国特色国际领先能源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一代综合能源体系。在“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建设中,打造燃气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多能互补、绿色低碳供能系统,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典型商业街区部署区域分布式能源中心,构建区域能源互联互通体系。
3月15日,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印发《青海省清洁取暖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依据各市州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奖补三江源清洁取暖实施范围内的市州政府,同时适当兼顾其他清洁取暖工作实施较好较快的市州政府。
《办法》明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清洁取暖相关工作,优先用于支持非清洁能源取暖改造为清洁能源取暖的公益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清洁取暖设施、清洁供热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
《办法》规定各市州政府作为本区域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以省级奖补资金为引导,多渠道筹措资金,更好推进清洁取暖相关工作。
2021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联合下发《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支持范围包括公共建筑煤改电试点和居住建筑煤改电试点。
其中居住建筑优先支持淘汰燃煤锅炉的项目单位,优先支持新建建筑及建成10年以内、外墙保温和采用中空玻璃窗户的既有建筑,优先支持自觉自愿实施改造的农户,优先支持采取托管模式实施采暖的项目。
补助标准方面,自治区按照技术等级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其中采用三星级技术的,按照140—15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采用二星级技术的,按照4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采用一星级技术的,按照10-2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采用多种技术的项目,按照技术等级和标准分贝计算补助金额。
关于技术等级划分、投资定额及补助标准方面,通知也做了明确界定。
其中,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光电+电蓄热锅炉为三星级,分别按照14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空气源热泵(变频)、蓄热电锅炉系统(固体蓄热、相变蓄热)属于二星级,按照4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其他节能电采暖技术为一星级,分别按照2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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